因別車“慪氣”,滴滴司機駕車與另一輛私家車司機在阜石路高架橋上飆車、追逐行進,最終形成交通事端,傷及兩輛正常行進車輛,還形成一名環(huán)衛(wèi)車女司機受傷。
昨日石景山法院宣判,兩名被告人行為構成風險駕馭罪,判處滴滴司機拘役4個月,并處罰金4000元;私家車司機拘役3個月,并處罰金3000元。
5月30日上午8點多,張某經過滴滴渠道接單后,駕車載客由西向東行進至門頭溝區(qū)雙峪路口西時,因其向右改變車道,與董某駕馭的白色群眾小轎車發(fā)生別擋,隨后,二人駕車在阜石路高架橋超速追逐競駛。
而就在兩車高速行進至阜石路高架橋喜隆多商場對面時,事端發(fā)生了。兩車碰撞后,張某的車撞上兩輛正常行進的車,后又撞到高架橋周圍的水泥隔離墻停下。事端形成一名環(huán)衛(wèi)車女司機受傷。
事端發(fā)生后,張某、董某別離報警、自首,因涉嫌風險駕馭罪均被刑事拘留,隨后被檢方提起訴訟。
法院審理后以為,兩名被告人在路途上“別車”,很明顯片面上都是成心,能夠認定兩位駕馭員的行為歸于追逐競駛。別的,阜石路作為城市快速路,事發(fā)路段限速為80公里/小時,而當天張某行進時速達到135.0km/h-144.0km/h,董某時速高于118.4km/h,均歸于超速行進。此外,兩人在路途上重復并線、頻頻交叉、快速追趕行進的行為已經損害到正常路途交通秩序及途經人員、車輛的生命財產安全,足以引起同路途行進車輛的恐慌,歸于情節(jié)惡劣行為。
“需要特別闡明的是,張某車內搭載著一名乘客,他沒有考慮到乘客的安危,且本案系因其有不文明駕馭并線行為所引發(fā),其行進速度也高于董某,社會損害程度較董某略大。”法官表明,歸納考慮二被告人認罪悔罪情緒、片面惡性及對社會形成的損害程度,對二人作出不同的判定,張某被拘役4個月,并處罰金4000元,董某被拘役3個月,并處罰金3000元。
昨日石景山法院宣判,兩名被告人行為構成風險駕馭罪,判處滴滴司機拘役4個月,并處罰金4000元;私家車司機拘役3個月,并處罰金3000元。
5月30日上午8點多,張某經過滴滴渠道接單后,駕車載客由西向東行進至門頭溝區(qū)雙峪路口西時,因其向右改變車道,與董某駕馭的白色群眾小轎車發(fā)生別擋,隨后,二人駕車在阜石路高架橋超速追逐競駛。
而就在兩車高速行進至阜石路高架橋喜隆多商場對面時,事端發(fā)生了。兩車碰撞后,張某的車撞上兩輛正常行進的車,后又撞到高架橋周圍的水泥隔離墻停下。事端形成一名環(huán)衛(wèi)車女司機受傷。
事端發(fā)生后,張某、董某別離報警、自首,因涉嫌風險駕馭罪均被刑事拘留,隨后被檢方提起訴訟。
法院審理后以為,兩名被告人在路途上“別車”,很明顯片面上都是成心,能夠認定兩位駕馭員的行為歸于追逐競駛。別的,阜石路作為城市快速路,事發(fā)路段限速為80公里/小時,而當天張某行進時速達到135.0km/h-144.0km/h,董某時速高于118.4km/h,均歸于超速行進。此外,兩人在路途上重復并線、頻頻交叉、快速追趕行進的行為已經損害到正常路途交通秩序及途經人員、車輛的生命財產安全,足以引起同路途行進車輛的恐慌,歸于情節(jié)惡劣行為。
“需要特別闡明的是,張某車內搭載著一名乘客,他沒有考慮到乘客的安危,且本案系因其有不文明駕馭并線行為所引發(fā),其行進速度也高于董某,社會損害程度較董某略大。”法官表明,歸納考慮二被告人認罪悔罪情緒、片面惡性及對社會形成的損害程度,對二人作出不同的判定,張某被拘役4個月,并處罰金4000元,董某被拘役3個月,并處罰金3000元。